“我連我買的收藏品都沒見到”
家住北京西城區的路先生今年82歲。他告訴記者,因為平時喜歡收藏些小東西,自己的電話就被他人泄露給了北京一家文化公司的業務員。后來,這名業務員經常打電話讓他去文化公司參觀。
“每次去,這個業務員都送我一些外國紙幣、紀念郵票等小禮品。后來熟了后,他就給我推銷字畫、第四套人民幣百連號等收藏品,說以后能升值賣高價錢。我終就信以為真了。”4月24日,路先生向記者回憶說。
“因為他們當時是拿一個收藏品宣傳冊子給我推銷的,我就說想看看貨。但他們說門店太小,放不下那么多貨,貨放在庫房里了。”路先生說。
為了讓路先生購買,業務員又對路先生說:“想拿貨也可以,但貨放在我們店里更安全。你拿回去之后再回來賣的話,還得重新鑒定。麻煩不說,還花錢。放在我們這,你每個月月初可以拿利息,而且這個利息比存銀行和買理財產品都劃算。等以后哪天想賣了,我們就可以幫你賣掉。”
在這樣的誘惑下,路先生終于買下了幾件收藏品。路先生卻告訴記者:“直到現在,我連我買的收藏品都沒見到。”
路先生告訴記者,一開始,這個公司確實給他利息。“我第一個月拿了3000多元的利息,但以后我每次去拿利息,業務員就會讓我繼續買收藏品。”就這樣,在此后一年的時間里,路先生陸續投入了30余萬元。“但從第二年開始,文化公司就不給利息了。然后,我就催文化公司把錢還給我,但公司說收藏品沒賣出去,沒法給我錢。”路先生說。
買了收藏品只是騙局的第一步
按照路先生的說法,他遭遇的是一種“買空賣空”的騙局,因為自己并沒有看到更沒有拿到收藏品。但對于一些老人來講,買了收藏品拿到手后,或許只是騙局的第一步。接下來,不法分子會引誘老年人一步步掏更多的錢。
65歲的北京市民陳女士偶然認識了某收藏品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。該工作人員便向其推薦名人字畫等收藏品,說以后升值空間很大,而且公司可以回購或者代為拍賣。并無收藏經驗的陳女士在其忽悠下,先后花了幾十萬元從這家公司買了一些所謂的名人字畫。實際上,字畫作者都是并不知名的畫家,是不是真跡也不清楚。
在買了這些所謂的收藏品后不久,有一個自稱是拍賣公司工作人員的人給陳女士打來電話,聲稱可以幫她找到一個香港的客戶,將收藏品賣出去,但需要再交一筆過海關的費用以及鑒定和拍賣費用。
陳女士急于把收藏品賣出去,于是便又交了20多萬元錢,并與這家公司簽訂了一個入會協議。
但交了錢之后,陳女士覺得有些不對,就想把那20萬元錢要回來,但遭到拒絕。于是,她就要求公司按照承諾回購,但收藏公司否認曾經有過此承諾。
“陳女士遭遇的騙局還算簡單的,這類騙局完整的套路是:老人買了收藏品之后,過不了幾天,就有自稱是某拍賣公司或收藏公司的人打電話過來。然后,虛構有買家要高價購買、公司高價收購,將老人請至公司。再安排人員冒充買家吹噓藏品價值,誘使老人到指定的機構鑒定或者在公司辦理委托交易業務,從而騙取鑒定費、委托交易服務費。然后,再以鑒定結論不符合收購條件、不符合買家交易條件或拍賣物品流拍等理由搪塞老人。”中國消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說。
老年人受騙后往往遭遇維權難
陳音江對記者表示,利用收藏品實施詐騙主要針對老年人。這些不法分子認為,老年人退休后時間充裕,又都有一些積蓄和退休金、養老金,且想讓自己的錢增值,所以就專門盯上了老年人。
“我們發現,在收藏品騙局中,老年人受騙后往往遭遇維權難。這是因為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3000元至1萬元,大多數收藏品騙局中涉及的金額都遠超這個數額。但是,不法分子為了逃避法律追責,往往不會與被騙的老年人簽訂收藏品買賣之類的合同,而是簽訂借款合同或者不簽任何合同,這就導致刑事立案時遭遇困難。”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芳說。